貸款對象
連云港市行政區域內注冊并從事生產經營,符合國家劃型標準的小型、微型企業,不支持以個人名義申請。
貸款用途
“小微貸”業務主要用于滿足借款人,正常生產經營周轉的流動資金需求;
貸款額度
單戶融資額度不超過1000 萬元;
貸款期限
一年期(含)以內的流動資金貸款;
貸款利率
“小微貸”利率不超過LPR+100BP。合作銀行不得另外收取保證金、融資手續費等任何其他費用。
貸款擔保
“小微貸”由融資擔保機構提供貸款本金80%的擔保,并實行“見貸即保”。融資擔保機構不向企業收取任何擔保費用,免除抵押、質押等反擔保措施。
合作擔保機構
連云港市格斯達融資擔保有限公司、連云港金控融資擔保有限公司。